基督教《新约》记叙了大量有关耶稣基督的降临、诞生、生活、受难和复活的神迹故事。各福音书还记叙了耶稣在传道中所施行的各种神迹。尽管由于神奇而令人难以置信,而且各福音书的记载彼此又各不相同,影响了这些记叙的可信性,从而不断遭到理性主义的怀疑和批判,但神学家们并不为此而稍感难堪。因为神学家们看来,唯其荒诞,才是神迹,更值得信仰。总之,《新约》中的耶稣神迹远比他的教诲更有力地在信徒中留下了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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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基督教信徒由于身处水深火热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之中,很自然地把苦难生活的解脱寄托于救世主的神奇力量,这就是基督教之所以如此信仰宗教奇迹的社会背景。根据《马可福音》,耶稣基督本人已经同意神迹永存于他的教会之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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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(耶稣)又对他们(门徒)说,你们往普天下去,传福音给万民听,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,不信的必被定罪。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。就是奉我的名赶鬼,说新方言,手能拿蛇,若喝了什么毒物,也不必受害。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。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,后来被接到天上,坐在上帝的右边。门徒出去,到处宣传福音。主和他们同工,用神迹随着,证实所传的道。(《马可福音》第十六章第十五─二十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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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,基督教的教父和神学家不断对神迹信仰进行论证。神学家认为神迹是上帝存在和决定事件过程的一种标志。广大的普通信众则认为神迹是上帝和个别圣徒、圣地和圣物中神圣力量的展现。圣徒获得了法术师式的神力,在殉教者的坟墓和遗留的「圣物」周围,常常被涂抹了浓厚的神秘色彩,附会上许多惊人的神迹事件。事实上,神迹事件常常构成了基督教「圣徒」生涯的一部分,不仅表现于死后,而且发生于生前。罗马天主教把对神迹的信仰规定为强制性的教义,新教一方面信仰神迹,另一方面对这种信仰加以限制,把它保留在《圣经》记载的范围之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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